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何时废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