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已缴纳营业税,现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多缴的营业税税款怎么处理?

2019-04-01

  问:营改增之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已缴纳营业税,现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多缴的营业税税款怎么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三款规定,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经合并,原主管地税机关已变更为原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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