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二手房交易,个税是按总价的1%还是差价的20%交纳?
答:(1)个人自购住房对外出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根据《关于明确个人住房转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06]32号)第四条的规定,关于核定征收问题,根据《通知》有关规定精神,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以及计算出的房屋原值明显偏高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个人自购非住房对外出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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