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税务应用平台、信函等方式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需求。
【办理时限】
对纳税人提出的简单需求,及时反馈;对一般涉税需求,应于15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对复杂涉税需求,应于30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对存在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响应或反馈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真实客观反映合法、合理需求。
【办事流程】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