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如何享受暂不征税优惠?

2019-07-15

  问: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如何享受暂不征税优惠?

  答: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预提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境外投资者,扣缴义务人为利润分配企业。因此,境外投资者申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惠,需要依靠扣缴义务人进行操作,即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不予代扣预提所得税。按照“合法”、“合理”和“方便操作”的原则,88号文和102号文均规定了境外投资者和利润分配企业的法律责任,即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境外投资者负有申报责任,应向利润分配企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要求利润分配企业适当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资料,经适当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预提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执行情况。税务部门在后续管理中经核实境外投资者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除属于利润分配企业责任外,视为境外投资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追究延迟纳税责任,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相关利润支付之日起计算。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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