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房地产交易涉及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否可以按50%的减征比例进行减征?
答:根据11月29日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地方税种及附加申报表的业务需求》说明第4条“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畴”和第5条“按次申报也允许享受该减免”的规定。对房地产交易涉及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按50%的减征比例进行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