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附加部分减征政策是否可以和老政策叠加使用?
答:新老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例如:个人出租住房的房产税原优惠政策是减按4%税率征收,省政府确定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减征比例为50%,政策叠加使用后,可在减按4%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征一半,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