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万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4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14万,是否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
答:符合。在申报一季度增值税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总和为30万元,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