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2019-06-21

  问: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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