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和出口退税如何衔接?

2019-06-11

  问: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和出口退税如何衔接?

  答:纳税人既有内销业务,又有出口业务的,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制度需要进行有效衔接。

  (一)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应先办理出口业务的免抵退税,待免抵退税完成后,还有期末留抵税额且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再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二)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由于其进项税额要求内销和出口分别核算,出口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因此,外贸企业应将出口和内销分开处理,出口业务对应的所有进项税额均不得用于留抵退税;内销业务的留抵税额如果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可对内销业务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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