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调整后,在计算免抵退税时,出现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情况的,怎么处理?

2019-06-11

  问:税率调整后,在计算免抵退税时,出现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情况的,怎么处理?

  答:免抵退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适用16%(10%)退税率的货物服务,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可能出现购入4月1日后13%(9%)税率的货物服务,按照公式计算,征退税率之差将出现负数。本次调整政策规定,出现征退税率之差为负数情况的,要视为零来参与计算免抵退税额。自2019年7月1日起,出口上述货物服务,执行调整后的13%(9%)的退税率。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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