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如何处理?

2019-06-10

  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如何处理?

  答: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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