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滴滴出行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日期为4月1日之后,但行程单为4月1日之前的可否进行抵扣?

2019-07-30

  问:纳税人取得滴滴出行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开票日期为4月1日之后,但行程单为4月1日之前的可否进行抵扣?

  答:行程单为4月1日之前的运输服务,属于在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政策生效之前发生的业务,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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