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整后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对发生的投资时间有何要求?

2019-07-03

  问:本次调整后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对发生的投资时间有何要求?

  答: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数据来源: 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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