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了扩大政策优惠覆盖面以增强普惠性,能否对所有纳税人一律免征300万元所得额?
答:该建议暂不可行,理由如下:一是如果实施“所有纳税人免征300万元所得额”的优惠政策,95%的纳税企业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力量、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力量能否承受此项减税政策,需要审慎考虑;二是对所有纳税人免征300万元所得额,不区分企业规模、利润水平,会造成政策导向不明确,不能有效凸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图,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作用趋于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