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填报并发送给扣缴义务人?
答:1.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动,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填报一次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2.扣除信息发生改变时,可通过个税App修改更新,再通知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即可。
3.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