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企业向纳税人提供员工宿舍并签订租赁合同,纳税人是否可按条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019-10-28

  问: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企业向纳税人提供员工宿舍并签订租赁合同,纳税人是否可按条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企业向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凡员工向企业支付租金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员工未向企业支付租金的,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数据来源: 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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