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企业向纳税人提供员工宿舍并签订租赁合同,纳税人是否可按条件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企业向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凡员工向企业支付租金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员工未向企业支付租金的,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