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时候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9-10-09

  问: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时候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时,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代开发票单位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数据来源: 内蒙古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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