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说学生实习的钱每个月超过八百就要扣税,那这个到底是什么税。还有公司给的实习补贴,也是发到学校再由学校发到我们手里,这部分钱也要扣税,这一部分钱也是属于劳务费吗,学校扣的这个税合法吗?

2019-09-29

  问:我们学校说学生实习的钱每个月超过八百就要扣税,那这个到底是什么税。还有公司给的实习补贴,也是发到学校再由学校发到我们手里,这部分钱也要扣税,这一部分钱也是属于劳务费吗,学校扣的这个税合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解读一:1.工资、薪金所得(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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