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家有兄弟三人,大哥在外地做生意过年才回一趟老家的那种,现在双亲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不是应该按照子女所履行的赡养义务进行扣除呀?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