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母亲那里受赠了一套非住宅,我现在要卖这个非住宅,我是否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019-08-01

  问:我从母亲那里受赠了一套非住宅,我现在要卖这个非住宅,我是否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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