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税?

2019-07-30

  问: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计税?

  答: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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