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税改革后,年终绩效如何计算个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预扣预缴环节,全年一次奖金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达到汇算清缴条件的(如需要补税或申请退税),再汇算清缴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