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
答:根据60号公告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