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的首套住房贷款还清后,又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银行仍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住房未享受过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该项扣除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