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选择由丈夫一方进行扣除,作为贷款合同中的共同还款人,丈夫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时,“本人是否借款人”一项应当如何选择?

2019-07-17

  问: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选择由丈夫一方进行扣除,作为贷款合同中的共同还款人,丈夫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时,“本人是否借款人”一项应当如何选择?

  答:应当选择“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的规定,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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