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核查时,若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的资料,就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了吗?

2019-07-15

  问:税务机关核查时,若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的资料,就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阅读
阅读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3/02 14: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