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又取得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请问可以同时扣除吗?

2019-07-12

  问:纳税人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又取得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请问可以同时扣除吗?

  答: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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