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子女本科毕业之后,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因此,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上述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父母方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