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如果就读两年后,在未取得证书的情况下换专业,可否重新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可以。纳税人转专业重新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重新计算48个月的最长扣除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