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分别再婚,其独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子女教育支出在两个重组家庭中如何扣除?

2019-07-11

  问:夫妻离婚后分别再婚,其独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子女教育支出在两个重组家庭中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因此,需要两个家庭中的父母协商扣除。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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