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全部由夫妻中的一方扣除?

2019-07-09

  问:大病医疗支出能否全部由夫妻中的一方扣除?

  答: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数据来源: 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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