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9-06-25

  问: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能够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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