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19-06-24

  问: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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