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有二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该如何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办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