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有二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该如何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019-05-21

  问: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有二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该如何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办理扣除。

 

数据来源: 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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