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2019-04-24

  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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