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申请个人所得税的核定率征收?行业属于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业,核定所得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因此,如您企业有以上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附件2:应税所得率表规定:“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15%。”
因此,如您为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