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建筑工程怎样申报项目所在地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2019-03-26

  问:异地建筑工程怎样申报项目所在地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数据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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